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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四那年,話劇社一位已畢業的學姊回來看我們。
為了測驗一下學弟妹的程度,他出題叫我們每個人表演一段獨幕劇。
我拿到的題目是醉漢,我不計形象的演出博得社員們的熱烈掌聲。
表演完學姊把我叫到一旁。

她說:忠義你很聰明,相信你做很多事情都能很快得心應手。
但你大四了,此刻的你最重要的是要去想:你最想做的是哪一件事?
然後把這件事做到最好,你才會真的成功。
否則,你就只是一個會很多東西,但每件事情都平庸的人了。

這句話至今我仍深深記得。
當時的我,正在念高師大美術系四年級。
我正在老師、設計師、音樂創作之間搖擺。
學姊的這句話點明了我當時心中的猶疑。
於是從那時起,我心中悄悄選擇了音樂。

沒有選擇當老師這條安穩的路,卻選擇不確定目的地的音樂,
在當時的老師和同學眼中,是離經叛道的。
但是我確定這件事能讓我快樂地做一輩子,
能讓我的腦內啡不斷分泌,讓我心中那個小孩不致早夭。

至今我已從師範畢業10年了。
回頭看過去,我沒有後悔,而且我可以很肯定地說:我很快樂。
人生本來就沒有標準答案,當我們明白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的時候,
又何必去在乎世俗的標籤呢?

但是仔細回想,我今天所擁有的,是因為我昨天捨棄的。
如果我跟大學的時候一樣貪心,做動畫、做音樂、也玩戲劇。
那麼今天的我可能一事無成。

至今我仍然常常想起學姊說的話。
是啊,一個人的成功,不是在於你會做多少事。
而是你有沒有把一件事做到最好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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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賈斯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